我喜歡故事,很容易就入戲。 用影像方式陳述的故事,很快抓住注意力,只要劇情對味往往只看5-10分鐘,就會讓我加入追劇行列。而以文字陳述故事,需要一點耐心,但他給予的想像空間無限,在字裡行間可以自行腦補背景、角色、裝束,人物的動作、情緒、語氣。因為太生動了反而對劇情類型的接受度很高。 這次連假就泡在讓人無限想像的故事堆裡了。幾乎可以用廢寢忘食來形容。 浸在故事情,我好像變成透明沒有知覺,意識隨著劇情起伏,直到不得不睡了。醒了,還要提醒我是實際存在的我。滿科幻的感受。 像這樣忘我做一件事情,在大學期間也發生過,就是FB遊戲盛行的時候,玩寶石方塊、俄羅斯方塊。遊戲規則很簡單,考驗反應力,再加上同儕效應,很快就成癮了。 國中玩的爆爆王,也是如此。 國小迷神奇寶貝,當時最大的心願就是:若有朝一日也能收集喜歡的神奇寶貝該有多好,時至今日手機遊戲Pokemon GO就在這樣的背景下瘋迷全球。在路上隨機遇見野生神奇寶貝,丟寶貝球收服;特別款的神奇寶貝要在特別時刻及地點取得,大大取悅了小時候的夢想。但我認為如果能增加與精靈間的互動,例如:可以摸神奇寶貝、跟它玩並在玩的過程中提升經驗值這類,又或者是在抓野生神奇寶貝時可以派自己的神奇寶貝去戰鬥。滿足玩家的參與感、及神奇寶貝的價值回饋,更能形成持久的支持度。 對於事情的著迷可以大約分成兩種:一種是激情式的,另一種屬於執著式。上述遊戲、故事,對我而言都屬於激情式的著迷,來得快去得也快,並不容易在腦中形成印象。但若是好的故事,就能形成長期的追蹤與懷念。 為了特定目的而自發性堅持完成,就屬於執著式。讀書、做作品、工作都屬之。我小時候喜歡上學,喜歡上課也喜歡課本,對於新的事情都想去了解,只是怕來不及吸收太多資訊,但從來沒有不喜歡。 大學讀設計系,偏重在繪圖技巧、建模、模型製作,訓練觀察及思考能力。我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說讀設計不讀書,我覺得這根本是兩件事,思考跟閱讀絕對有關係。但因為閱讀不列入成績項目,我也懶惰就真的沒有太注重這一塊。就在渾渾噩噩中畢業。 進入職場才逐漸明白,大學裡學的東西重要在哪裡,也建立一個技巧:面對不了解的事情,首先找出因果關係、以及重要性。進而可以判斷做事原則,建立要點、工作程序。 回顧從小到大的脈絡,我相當喜歡"新的"、"未知的"事物。在剛接觸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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